1985年10月,广东医药学院设立文书档案室,定为科级单位,隶属学院办公室领导,负责全校文书、教学档案归档、管理工作。学校档案工作由各部门分散管理走向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。
1990年3月9日,根据国家教委《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学校领导研究决定,将原学院的文书档案室改为综合档案室(属科级建制),统一管理学校文书,教学、科研、基建、会计、出版、声像等门类档案。综合档案室归学院办公室领导和管理,由学院副院长杜淇璋分管。

广东省档案局于1998年颁发的“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”的牌匾,是对学校综合档案室专业性的认可和表彰。

2001年10月,广东省教育厅对学校在档案工作方面所取得成绩的认可,而颁发的“普通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达标升级优秀单位”奖牌。
1992年,综合档案室被省档案局评定为省二级机关档案综合管理单位,是广州市珠江南岸高校中,第一间达标单位。1998年,经省档案局考核评审,学校被评定为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。2001年,又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普通高校档案工作达标升级“优秀单位”。2004年,综合档案室所在的院校二组被省档案局授予“省直档案工作先进协作组”称号。
2006年,获“广东省高校档案工作优秀集体”的称号,并且根据粤档评函〔2006〕214号通知:经协作组检评、专家组评估,省档案局审核同意,综合档案室2006年度档案工作被确定为优秀等级。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领导对档案的重视,为加强学校档案管理,同年综合档案室升格为副处级单位。
此后,综合档案室在2007年、2010年、2013年、2017年省直单位档案工作年度评估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,在2008年、2009年、2011年成为档案年度考核免检单位,多次受到省档案局通报表彰。
2018年6月8日,学校印发《广东药科大学关于调整优化学校部分机构设置的通知》(广药大〔2018〕63号),综合档案室作为独立的副处级教辅单位设置。
2022年12月,学校印发《广东药科大学内设机构优化调整方案》,经新一轮机构调整,综合档案室更名为档案馆。档案馆作为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机构,负责收集、整理、保管和利用除学生、教职工人事档案以外的学校各类档案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