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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新确认校内各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与兼职档案员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3-05

校内各单位:

因学校内设机构调整、岗位及人员变动,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发生变动。为确保我校档案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《广东药科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,须重新确认各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人员数量

1.各单位应指定1名领导分管本单位档案工作。

2.各单位应参照《各单位兼职档案员配备一览表》(附件1),配备相应数量的兼职档案员。

二、工作职责

(一)档案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:

1、按照学校要求,统筹安排本单位档案工作;

2、选配兼职档案员,并保持兼职档案员的相对稳定;

3、为兼职档案员开展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,确保本单位档案工作顺利开展;

4、督促检查本单位兼职档案员做好立卷归档工作,对本单位各类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质量负责。

(二)兼职档案员主要职责:

1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,严格执行学校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;

2、按照档案自然形成规律,做好本单位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利用、统计等工作,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、完整、准确、系统;

3、执行归档文件材料形成单位“部门立卷”制度,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分类、组卷、编目、装订、著录、上传等工作,保证归档质量,并按时向档案馆移交;

4、做好归档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;

5、接受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,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;

6、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和档案工作会议,主动学习档案知识和档案管理系统操作技能,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;

7.加强与档案馆的联系,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

8.及时向本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汇报工作;

9.不再担任兼职档案员时,提醒档案工作负责人选配新的兼职档案员,与后者做好交接工作,并向档案馆报送人员变更信息。

三、报送要求

请各单位重视此项工作,选配熟悉本单位业务、责任心强、相对稳定的人员担任兼职档案员。

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13日(周三)17:00前将可编辑的电子版本《各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确认表》(附件2)通过OA报送,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报至档案馆。

联系人:曹甜甜/林晓敏

电话:39352031

地址:大学城校园行政楼北楼203室

附件:1.各单位兼职档案员配备一览表

2.各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兼职档案员确认表

2024年3月5日

档 案 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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